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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实行二手房资金托管的目的和意义? 答:通过二手房资金托管规范了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了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保障了交易资金、银行资金的安全。 2、问:实行二手房资金托管上级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关于规范交易资金管理的上级政策规定有《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2007】274号);《关于在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兴住建发【2012】266号)。 3、问:实行二手房资金托管对于买卖双方有何好处? 答: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后,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中心监管在银行开设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对于卖方能按与买方的《房屋买卖契约》条款安全取得售房款;对于买方能保证实现产权的转移,同时又能顺利在银行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这样同时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4、问:实行二手房资金托管有哪些程序? 答:1、买房人不办理贷款。买卖双方凭有效证件及到市权属登记交易中心转移窗口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到托管中心办《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后,买房人将购房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开户行向买房人出具交款凭证,买房人持《买卖契约》、《托管协议》及“交款凭证”向资金托管部门领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最后买卖双方持托管凭证及相关材料正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产权转移完毕后买卖双方到资金托管部门办理交易资金的支取手续。 2、买卖人办理贷款。买卖双方凭有效证件及到市权属登记交易中心转移窗口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到托管中心办《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后,买房人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交纳首付交易资金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凭托管协议及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批准贷款后将贷款直接划至托管专用账户,托管部门确认资金全额到账后出具《存量房结算资金托管证明》,最后买卖双方持托管凭证及相关资料办理产权转移、他项权登记。产权转移完毕后,买卖双方到资金托管部门办理交易资金支取手续。 5、问:买房需二手房贷款首付资金怎么交付? 答:买房需二手房贷款,必须将购房的首付资金存入在需贷款的银行开设的监管机构的专用账户内,然后凭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6、问: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需要多少工作日完成? 答: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上范围内房屋产权登记30个工作日,即一般情况下卖方在买卖双方办理完结《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后就可凭资金托管部门出具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支取凭证》到指定的银行去支取售房款。 7、问:什么情况下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可以解除? 答:《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是由买方、卖方和资金托管中心三方签订的,若买卖双方终止交易或登记机构决定对该宗房地产买卖不予登记并告知甲乙双方的,可以由三方解除协议。 8、问:哪些二手房交易不适宜或不需要办理资金托管? 答:房屋交换不涉及补贴差价的;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转让房屋的:如房屋被抵债、拍卖、强制转移;房屋作价入股、与他人合作成立企业法人实体的房屋权属不经过现金交易而转移、企业兼并而发生变更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继承情形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