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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日前,作为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公开信息显示,负责方案制定的国研中心课题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担纲领衔。
许多提法“尺度很大”
所谓“383”方案,是指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中国新一轮改革路线图。此次报告涉及行政审批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土地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内容,不少提法“尺度很大”。
【报告解读】
集体土地直接入市 小产权房有条件转正
补缴土地出让收入,解决小产权房历史遗留问题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383”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收缩政府征地范围。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进入城市建设,必须经过征地变为国有土地。而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再高价卖出成为很多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为“土地财政”。这种土地二元结构导致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增值带来的益处,成为征地拆迁矛盾多发的根源。也因为如此,许多专家建议将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作为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突破口。
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书田认为,解决土地的市场化问题,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与城市土地一样纳入市场化路径是可行的。目前土地制度的最大问题在于,农民的产权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一级市场,财政主要来源靠土地收入。要改革土地制度,必须改变地方政府职能,放开一级市场,才能实现土地市场的一体化。不解决这个问题,仅仅靠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制度改革就不可能彻底。
但郭书田表示,这样的改革会断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之路,因此必须配套进行财税改革,改变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郭书田表示,在形成统一的土地市场之后,土地的价格就可以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政府负责制定规则、监督。
房产税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
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改革方案报告中提出,要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并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体税。
房产税的讨论由来已久,最开始是重庆、上海两地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手段试点开征房产税。
在财税改革的讨论中,房产税作为“构建地方税体系”的一部分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力挺扩大房产税试点,使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一研究室主任陈昌盛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建议,设定3年左右过渡期,然后正式全面开征房产税,明确为区县级政府主要税收来源。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微博]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在理论上适合作为地方税的重要税种。但是要把房产税作为区县级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目前还面临很多重大问题。首先要成为主要税收来源,就必须对所有房产包括一套房收税,否则税源太小,收入太少,不足以成为主体税种。他举重庆和上海两地试点房产税的例子说,如果只是对“豪宅”或者二套三套房收税,如果税率太低,税收就太少,如果税率过高,会使二套房三套房的所有者出售房产,大家都变成只有一套房,那就无税可收了。但是目前要对一套房收税,阻力非常大。其次,如果全面征收房产税,就必须废除土地出让金,否则就是双重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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