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公告
因房屋所有权人翁应华、汤爱华声明兴房权证兴化字第XH006504号XH006504-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发布此公告。
如对补发该《房屋所有权证》有异议者,须在10日内向本所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无异议,本所即补发该《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本所地址:兴化市长安南路49号房地产管理处二楼。
联系电话:0523-83309839
申请遗失补证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翁应华、汤爱华
《房屋所有权证》:兴房权证兴化字第XH006504号XH006504-1号
房屋座落:昭阳居委会海池公寓2幢102室
建筑面积:90.81平方米
刊登报纸:2016年4月27日《泰州日报》06版下缝
兴化市房屋产权监理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

